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作活动与“迎庆党的十九大”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微纪实、微动漫创作活动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单位: 按照河北省文联冀文联通【2017】15号文件的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安排部署,省文联决定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作活动与“歌唱祖国、礼赞英雄”主题创作活动紧密结合,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我会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文联《通知》精神,明确目的,积极投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作活动与“迎庆党的十九大”主题创作活动之中,发挥影视微电影、微视频、微纪录、微动漫“轻骑兵”作用,在主题创作活动中,建功立业,创造精品。 二、精心组织创作团队,科学论证选题,合理配置资源,认真抓落实。每个设区市至少拍摄一部微电影或微视频,时长以5-9分钟为宜。 三、作品形式分为四类:微电影、微纪录、微动漫、微视频(包括电视文学类:诗、散文、报告文学)。 四、2017年6月25日正式启动,报送成片截至日期为7月30日。 报送节目格式:DVD光盘一张、PM4格式U盘一张。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66号305室 联系电话:0311-87041541
河北省影视家协会 河北省影视精品促进会 2017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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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省文联
责任编辑:傅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