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浓厚文化氛围,按照中宣部部署要求,结合河北实际,拟在全省组织开展广场舞展演活动。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
河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河北省舞蹈家协会
二、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0月底
三、赛制:
本次活动将分为预选、初赛、复赛、复活赛、总决赛和成果展演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1.预选。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联合下发通知,层层组织发动。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广新局组织本地广场舞队伍展演活动,并从中遴选出1—5支队伍,推荐参加初赛。
2.初赛。各县(市、区)将确定推荐的1—5支广场舞队伍舞蹈,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最终确定各赛区参加复赛的队伍。
3.复赛。复赛分十四个赛区开展,每个赛区组织1场,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名次,第一名直接晋级参加决赛,第二、第三名可参加复活赛。
4.复活赛。复活赛采取组织专家观看视频的方式进行,对各赛区第二、第三名的比赛视频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复活成功的队伍。
5.总决赛暨成果展演。总决赛组织1场,现场评选出冠军、亚军、季军,以及优秀舞蹈队奖、最具人气奖、最美舞蹈队奖、最具风采舞蹈队奖等奖项,并给予奖金、奖牌、证书等相应奖励。
四、报名方式。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由各地方文广新局、文化馆(或群艺馆)、舞蹈家协会选拔推荐报名。
五、报名条件。
(1)本次活动采用实名制,年龄65岁以下,性别不限。参赛团队人数15-50人。
(2)所有参赛队伍需有自己的团队名称,该名称要有行政区域名称,要有一个能够体现舞队特点,或者当地特点的,具有符号化的名称,严禁出现商业化名称。
六、有关要求。
(1)曲目标准:曲目选择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中宣部推荐的100首爱国歌曲、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曲目、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曲目、内容积极向上的原创曲目。
(3)舞蹈要求:一是舞蹈种类不设限制。二是舞蹈需具备广场舞基本特质,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易于学习、传播。三是舞蹈类型和形式注重多样性,鼓励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