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通知 | 永远跟党走——河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创作美术作品展
2021-05-12 14:47:22     河北省文联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宣传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创作方案》,按照河北省文联关于主题创作的通知要求,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宣传党的丰功伟绩,激励广大美术工作者进一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砥砺奋进,开创我省美术事业新局面。沿着党史学习教育五大主题红色文化线路,在全省各地组织举办“永远跟党走”——主题美术创作系列写生采风服务活动的基础上,2021年6月,将举办“永远跟党走——河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创作美术作品展”,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作品,以高质量的美术作品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作主题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等重点工作,牢牢把握我们党奋斗、奋发、奋进的基调,深入挖掘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发生在河北的重大事件,典型人物和生动实践,深入挖掘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亮点成效,深入挖掘以西柏坡精神为代表的革命文化,以塞罕坝精神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作推出一批优秀美术作品,着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三、展览规模和时间、地点

  1、作品数量:200余件(线上、线下)

  2、展览时间:2021年6月中下旬

  3、展览地点:石家庄市美术馆

  四、作品要求及评选程序:

  1、作品内容:展现河北红色革命文化,展现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亮点成效。

  2、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画、漆画、连环画、年画、插图、漫画、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设计。

  3、报送要求:

  (1)本通知发布后由各市美协、各艺委会及相关单位宣传发动,配合做好组织工作。

  (2)参评作品可由各市美协、各艺委会及相关单位收件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美协,也可由作者本人直接报送,但必须注明所属地市,省美协收件后按所在地市汇总。展览将评选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作品装框后高不超过240厘米、宽不超过200厘米。综合材料绘画作品限平面作品,须墙面悬挂展出。雕塑作品请注明尺寸、重量、材料等,以玻璃钢材质为主,各部分需衔接牢固,整体不褪色,不变形,坚固不易碎,重量不超过50公斤。作品尺寸、重量等超出相关要求者,如有特别条件,可提前与省美协联系沟通,由省美协上报后另通知作者是否可参评参展。

  4、评选程序及要求:

  作品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每位作者只限交2件(包括合作)作品参评。

  (1)初评需邮寄作品照片,照片背面粘贴作品登记表。纸质作品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雕塑作品照片需要多角度,所有初评照片均不退稿 。邮寄作品照片的同时需将图片电子版、作品登记表发送至省美协邮箱:hebeimeixie@126.com,图片格式:JPEG,分辩率:300dpi,图片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作品种类、联系方式、创作说明(内容简介100字以内)等。

  (2)初评收件时间、地址:

  收件时间:即日起至5月27日截止

  收件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美术家协会,邮编:050000 ,收件人:李连彩 

  联系电话:0311—87089993

  (3)初评后,拟于6月1日前在河北省文联、河北省美协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初评通过可参加复评作品名单,请注意查看。省美协将电话短信通知参加复评作者,参加复评需报送作品原件,如因作者本人所留电话无法联系,责任自负。初评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4)复评收件时间、地址、要求:

  收件时间:6月1日至10日

  收件地点:届时通知

  复评作品要求:

  按要求将作品送到指定地点(邮寄须妥善包装,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粘贴统一规定格式内容的作品登记表。邮寄过程中出现破损问题自行负责。主办方收件后拍照留存,有问题将及时沟通。

  五、展览退件

  展览结束后,所有参展作品退回作者本人,退件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展览将评选入选作品、优秀作品,均颁发证书。

  七、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河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八、优秀作品重点宣传推介。

  九、主办者和参展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实际成效、做好成果展示、积极宣传推介,组织引导美术工作者积极参与、创作精品。

  2、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

  3、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十、凡有作品参加“永远跟党走——河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创作美术作品展”评选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本通知如有未尽事项,由河北省美协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如有其它安排和变化另行通知,相关内容以另发的后续通知为准并执行。

  河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1年5月11日

关键词 :创作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河北省文艺网<<<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 : 河北省文联      责任编辑 :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监督电话

主办单位: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冀ICP备1602906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2019号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
最佳使用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IE9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