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工作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前不久,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开展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我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商省直有关部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推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成就。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河北省社区矫正若干规定》《河北省实施<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办法》等新修订、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加大预防电信诈骗、反邪教警示教育等领域的普法宣传力度。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为期一周。
五、工作安排
2023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采取“1+1+N”形式开展,即承办一个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举办一个全省“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组织相关省直部门牵头,各地司法局、法宣办、有关部门配合,分别开展宪法进农村(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一)全国主题活动。12月7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河北省举办“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工作试点地区工作交流会(该活动已纳入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定州市司法局)。
(二)全省主场活动。12月4日上午,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在石家庄市西清公园(省会法制公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为便于活动安排,请省直各单位提前与石家庄市对口市直单位联系,由市直单位一并将相关信息报至石家庄市司法局普法办(责任单位:石家庄市司法局)。
(三)宪法宣传主题活动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社区)主题活动,推动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邯郸市法宣办。
2.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邢台、辛集市法宣办。
3.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省委省直工委;责任单位:衡水市法宣办。
4.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依法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责任单位:张家口市法宣办。
5.组织开展宪法进市场主题活动,推动提升广大经营主体的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武警总队、石家庄军事法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省委军民融合办;责任单位:沧州市法宣办。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
(四)其它重要活动
1.12月5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通过线上举办第15次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2.12月1日,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参加“阳光热线”栏目——“12·4”国家宪法日专场访谈。
3.12月1日起,河北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普法专栏”,专题播放“宪法宣传主题音频”。
4.宪法宣传周前后,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发布首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六、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完善工作格局。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和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法律。抓住青少年、网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三)营造浓厚氛围。省有关媒体组织对“宪法宣传周”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河北普法”微信公众号将及时转载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设计制作的2023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供转发、下载、印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推动宪法在地铁站、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广泛覆盖。各级各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把镜头对准基层、对准普通群众,通过生动的法治实践和典型案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温润人心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结合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等,教育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