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看生态文化视角下的村落保护
2025-03-24 11:39:15     中国艺术报    【字体: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首部国家级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法规,具有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保护全国508万多株古树名木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旨在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条例》共30条,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包括古树名木的分类认定、分级保护制度,划定了保护范围,传承古树名木文化等。规定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被视为古树;而名木,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古树按树龄可分为三级,但名木不分级别,统一实行一级保护,形成全方位全链条保护。其二是传承古树名木文化。《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传统节庆、民俗,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古树名木?首先要科学、原地保护。古树名木在原地生长了上百年、上千年,“见证”着原生地的自然、历史文化变迁。如果擅自移动,这些信息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在此基础上,应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有序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活动,形成保护合力。生态文明建设是影响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生态观,能够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古树在生态文化里扮演重要角色,作为有生命的文化,是传统村落景观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和文化挖掘,可以有效保护和传承古村落文化。古村落文化的保护反过来也可以更好地促进古树名木的保护。

“人们对传统村落价值的认识有别,保护理念相异,标准不一,方法不同,新生的问题多多,而且很难从根本上改善,究其根本,是没有科学保护。”冯骥才先生在多年对民间文化的保护之中,持续对村落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二者的关系进行深入思考,主张科学保护,坚持传统村落保护与学科建设在科学性与学理性方面进行建设性的探索。古树名木的规范化为村落保护中的景观风貌提供了很好的科学依据及规范化样板。

各地都有许多彰显历史脉络的景观风貌。在一系列村落景观中可以窥见丰富的历史信息。古树作为村落景观之一,其蕴含的历史要素需要进行系统分析,深入剖析其中所蕴含的文脉特征和文化要素,例如作为大型建筑、景观中的树木,其位置和树木品类都经过建造者的筛选与考量。从时间、空间两个角度可以窥探传统村落景观的文脉,以此来构建起科学、严谨的村落景观文化,可以为景观现代化价值的实现注入活力。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基础。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各地创造了丰富多彩的优秀传统文化。村落文化承载着悠久的历史底蕴,传统村落是文化、社会关系及其所处的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促进村落中的每个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实践着他们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应形成合力,让个体村民、家庭成员、社会组织以及政府组织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实现“文化—社会—生态”的耦合,以更好地维护村落空间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以文化生态视角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思考村落保护和发展的问题,结合村落发展问题分析和文化生态系统的“共生”“协调”“再生”和“可持续”基本法则提出保护发展策略,可以更好地实现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关系延续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在生态层面,保护富有乡土特征和生命力的村落自然生态环境,包括存续其中的古树名木,延续村落空间格局,通过文化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可促进实现“文化—社会—生态”的协调与良性互动。在文化层面,保护传承村落文化特征,在村落建设中保护原有的生态、文化符号,可以更好地延续村落历史风貌,以期更好地传承发扬中华传统文化。

关键词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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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 中国艺术报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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