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AI“偷声”让保护走在侵权之前
2026-03-30 15:04:42     中国艺术报    【字体:

近日,国内知名配音公司729声工场旗下多位配音演员发布声明函,对利用AI技术进行声音侵权的行为展开维权,这一举动再次将AI侵权问题推向公众视野,并引发人们思考:当AI能够轻易“复制”人的声音时,文艺创作者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公众对“换脸”往往高度敏感,但对声音却难以具象化,看似简短的配音,实则凝结着配音演员多年的训练与表达习惯,当算法可以通过少量样本复制、拼接,甚至批量“生产”原本属于创作者的声音风格时,听众或许只会觉得熟悉,却很难即刻意识到这份熟悉感的背后是创作者的艺术结晶正在被“偷走”。

早在2024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的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就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I生成声音。然而,即便在有司法实践案例撑腰的背景下,AI声音侵权的乱象仍然频出。通过AI,最短几十秒内就能完成配音演员数天的工作。这样的技术越“高效”,创作者的生存空间就越逼仄。更为棘手的是,AI漫剧等市场需求的增长和分发平台的庞杂导致侵权内容如野草般蔓延,一旦扩散,就会在平台和用户之间形成规模化传播。面对这样“日更千集”的侵权行为,传统的“侵权发生—投诉处理—司法追责”的“治已病”模式显得力不从心。

文艺维权,不仅要事后追责,更应该把目光前移,在源头处扎紧篱笆。不久前,针对文艺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中国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文化艺术领域权益保护合作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化“总对总”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发力加强文艺领域权益保护。这种来自顶层设计层面的制度探索,正在为文艺创作者构建更加坚实的保护框架。

具体到AI声音侵权,“抓前端、治未病”意味着要把治理的关口前移到技术和规则的起点。行业应当建立更加清晰的授权机制和规范好用的合同示范文本,让配音演员明确知晓自己的声音被如何使用、在何种范围内使用,让“知情同意”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平台在内容发布环节也应逐步完善声音识别与审核机制,对于AI生成的语音作品,要有清晰标识,并建立更加便捷有效的投诉渠道。此外,应加强相关领域的普法宣传与人才培养,提升文艺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从“事后追责”走向“前端设防”,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治理”,让保护走在侵权之前——这既是对文艺工作者创作结晶的尊重,更是对文艺创作生态的守护。毕竟,每个独特音色的背后,都是创作者用热爱与坚守浇灌的艺术成果。

关键词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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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 中国艺术报      责任编辑:赵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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