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章程》有关个人会员入会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需经河北省文联团体会员推荐或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团体会员推荐,或由本会2名理事或1名主席团成员推荐;
(五)申请者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或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有专著或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集,或在本艺术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或长期从事文艺评论的编辑、翻译、教学、组织工作,成绩突出。
具体如下:
1、主要从事文艺评论创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其中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不少于2篇;
(2)有1部专著或有独立创作并结集出版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10万字;
(3)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1千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
(4)获“河北省文艺振兴奖(评论类)”“河北省文艺评论奖”或河北省文联及省文联各团体会员(主要含各省级文艺家协会、各市文联)等组织评选的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以及其它省级奖项中的评论类奖项,在文艺评论方面成绩突出;
(5)具有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身份,在文艺评论方面成绩突出;
(6)参加过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举办的研修培训,在研修培训上论文公开交流,在文艺评论方面成绩突出。
2、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编辑、翻译、教学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应岗位工作5年以上。编发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文艺评论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3、主要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的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市级文联、市级文艺评论家协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在县级文联、县级文艺评论家协会专职从事文艺评论组织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文艺评论作品,对组织开展文艺评论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流程
(一)登录“河北文艺网“—”会员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通过后,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
(一)所属团体会员的会员身份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报作品:
1、文艺评论著作:请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
2、文艺评论文章:请提供在全国公开发行报刊上发表的代表性作品复印件,不少于2篇,分别包括:刊物封面(或报纸版头)、目录及作品全文。其他刊发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报刊名称、期号或日期、文章题目、字数;
3、网络文艺评论作品:请提供在具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实际被点击数在1千次以上的文艺评论作品不少于5万字,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网络发表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获奖情况及作品影响:请提供市级以上文艺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被有关报刊选载、转载及评论情况,请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申请者据实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三、审批程序
(一) 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初审申报材料,形成初审意见;
(二) 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处将初审意见报协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三) 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审批新会员;
(四) 新会员名单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布。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仅代表具有申请入会的资格;
(二)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均可自行下载《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表所填报信息及申报作品,须真实有效;
(四)申报材料在本年度内有效,均不退还,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细则重新申报;
(五)用快递方式寄送申报材料时,请注明“申请入会”字样。请勿用包裹邮寄;
(六)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将取消其三年内的申请资格;
(七)交纳会费是会员的基本义务,成为正式会员须交纳会费300元。按照有关规定,会费交纳须交至协会账号:
名称: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账号:13001615134050506233
(八)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市庄路66号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邮政邮编:050000
电子邮箱:hbswypljxh@126.com
联系人:刘翠娟15533651808
联系电话:0311-87052472